中共枣庄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二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政策类型: 政策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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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庄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二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枣庄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十届区委第二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情况

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8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党组进行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9月2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大方面9项12条具体问题,我们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非常具体且有针对性,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全面查找问题症结,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由局党组书记潘超同志负总责,其他领导干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

三是明确目标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进,对反馈问题实行督导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各项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全面转化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成果与工作实际有效融合,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深入开展。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区委巡察组共反馈问题9个,党委(党组)将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分解整改任务12个,已整改完成12个。

(一)“学习贯彻在前意识不强,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学在前’意识不强”问题。

针对“市中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但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区发改局走在前不够。2021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内容仅3次,且学习中均无交流研讨环节。通过查看党组成员学习笔记,部分人员仅记录学习标题,无其他具体内容。区发改局领导班子 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党组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未见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结合体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3月24日、4月14日、6月30日、12月30日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分别学习了《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找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山东:南似乎固件“一核一屏二带三区多廊”生态格局》《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习近平: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而不懈奋斗》并针对内容开展了研讨交流,其中《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在6月30日进行了专项学习;二是10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整改部署,10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发改局班子成员逐项逐条进行剖析问题及产生原因,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认领整改问题。

2.关于“职责分工落地慢”问题。

针对“一是专门机构成立滞后。巡察进驻发现,区发改局未成立本局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组织机构,直至今年8月11日,区发改局才以便签发文成立领导小组。二是分工未落地落实。根据区委5月份出台的《市中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区发改局起草了一份《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但截至目前,落实方案正式稿仍未出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发改局即知即改,按照职责分工,已经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局全体人员按照分工,积极履职尽责。二是根据区委5月份出台的《市中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区发改局党组积极分析研究,已经按照职责起草出台了《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落实方案》,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并发布局各股室、中心,按照职责,积极对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牵头组织在前落实责任有缺位,统筹协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3.关于“牵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用力不足”问题

针对“一是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区委今年5月份出台的《市中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中规定,在“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方面,区发改局为牵头部门。但区发改局提供关于该项工作说明为,“我局只在编制《枣庄市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时,将其纳入规划中,相关具体工作属于水务局”。区发改局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后续协调跟进工作不到位。二是对各责任部门基础性业务工作了解不透。如对规划建设城南水库、永安水库、长汪水库、前良水库4座水库和改造提升郭村水库、民主水库2处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项目,按照专项工作分工要求,应由区城乡水务局牵头、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但了解发现区发改局并不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会同区城乡水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环保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枣庄市市中区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节水行动和非常规水源利用,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秉承“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优化水资源配置,将非常规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全面系统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二是建设城南水库、永安水库、长汪水库、前良水库4座水库和改造提升郭村水库、民主水库2处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项目已纳入枣庄市市中区现代水网建设规划。谋划实施十里泉工业供水项目,以十里泉地下水替代开发区企业用水,保证饮水安全。三是牵头申请报送水利类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已申请山家林湖至市中区引调水工程、枣庄市市中区税郭支流河道拦蓄工程、枣庄市市中区郭里集支流河道拦蓄工程、枣庄市市中区周村水库增容工程等项目。下一步区发改局将继续协助枣庄市市中区民主调节池扩容工程完成立项、核准等相关手续。积极对接环科院,对周村水库周边水环境治理项目进行申报,争取专项资金。编制东西沙河治理EOD项目。

4.关于“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资金、土地、能耗、水资源等要素统筹和精准对接不强”问题

针对“区发改局在牵头实施过程中,与自然资源、环保、金融等部门对接沟通不足,要素保障能力需要提升。比如,枣庄中联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区发改局前期指导、对接不充分,目前需重新准备环评报告相关资料,待省市环保部门重新审批后,才能开展招投标等后续工作。再如,2020年3月,参照2019年发电量实际执行情况及区发改局报送发电量计划建议,市能源局下达给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年度发电量计划为 29166.47万千瓦时,之后区发改局分别于当年4月和10月两次向市能源局追加 15000万千瓦时和20800万千瓦时发电量,远超南郊热电年初计划指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未纳入已批成片开发方案范围的省、市重点项目,可以在符合国家、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要求的前提下,统筹编制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为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确保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协助区自然资源局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将部分项目列入市级重点项目库,以便我区编制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已与市能源局、枣庄南郊热电有限公司沟通,现阶段每月根据往年发电量执行情况预测发电量并报至省电力交易平台,能源局已不再 下达年度发电量计划。

5.关于“积极融入长三角、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不够主动,推进区域发展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针对“一是鲁南经济圈工作不深不细。2022年6月2日,枣庄市推进区域协同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就鲁南经济圈工作下文要求各区(市)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作为牵头责任部门,区发改局除每月调度涉及鲁南经济圈任务分工单位外,无具体细化推进措施。二是推动区域发展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对于融入区域发展工作,区发改局在有关汇报中提到‘作为区级部门,对接临沂、济宁、菏泽等三市机会较少,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每月做好《<鲁南经济圈“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台账和枣庄市贯彻落实《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调度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推进措施,明确责任人,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二是做好项目谋划,主动对接鲁南经济圈其他区市,将更多好项目、大项目引入市中,落户市中。

(三)“推动实施在前履职不到位,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6.关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约束不严”问题

针对“一是发挥工业节水效能政策引领作用不强。对于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用水价格,市中区目前执行的仍是原市物价局于2018年3月制定的文件标准。市发改委今年4月出台的《关手印发<枣庄市深化水价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从严核定下达用水计划,提高加价标准。区发改局政策跟进不到位,没有及时提高工业用水超定额水价,推动高耗水项目和产业有序退出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亩产效益”差别化水价政策监管有缺位。区发改局于 2020年7月制定了《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对区域内“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列入D类的企业,在现行基本水价基础上加收。但巡察发现,在实施过程中,枣庄市供水总公司未执行差别化水价政策,区发改局价格政策事后监管工作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会同区水务局于2022年12月15日联合转发市发改委、市水务局文件,形成《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枣庄市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市中发改价格〔2022〕28号)。二是《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市中发改价格〔2020〕3号)到期后,区发改局及时出台了《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中发改价格〔2022〕17号)并及时传达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区发改局向枣庄市中区水务有限公司、枣庄汇深供水有限公司、枣庄江源供水中心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差别化用水价格政策的通知》,要求各供水企业对综合评价为D类(限制发展类)的企业,严格执行差别化用水价格政策。

7.关于“发展清洁能源前瞻性不强,培植新产业新业态不主动”问题

(1)针对“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动作不快。当前我市正着力打造中国北方“锂电之都”品牌,作为统筹能源发展规划部门,区发改局“快就是大局”意识不足,借助全市优势合力发展节奏慢半拍。我市编制的《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25 ) 中,着力推进形成“一处核心基地+三处配套产业区+三处协调发展区”的“1+3+3”锂电产业发展总布局,而我区仅为“三处协调发展区”之一。目前全区锂电行业仅有雅博科技、泰和科技两家股份公司,且项目建设均处于启动阶段。光伏产业仅限于发电,目前建成2处共30兆瓦集中式光伏电站,规模较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抓好锂电产业链培育。继续发挥雅博、泰和等锂电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数次到省发改委,为泉为新能源先后争取15GW光伏组件,15GW异质结电池,5GW储能省窗口指导,打开发展空间,预计2023年泉为实现产值20亿元以上   泰和新能源产业投资10亿元,新上VC、磷酸铁锂、10万吨电解液项目,年后正式生产,为我区新能源带来25亿产值;二是加快推动在谈项目和已签约大项目的落地建设。总投资2.2亿元的锂电池耐高温绝缘材料及锂电池及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等项目目前已纳统,年后办理前期手续。泉为科技二期项目目前已立项泉为科技二期项目目前已立项,并纳入省重大储备类项目库;3、制定年后招商目标:瞄准亿纬锂能、杉杉能源、天赐材料、璞泰来、固德威、易事特等上市企业,着力引进逆变器、光伏应用产品、锂电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储能及相关上下游配套产业项目落户我区。

(2)针对“围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加快培植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性不高。区发改局为培植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工作的牵头部门之一,但了解发现,区发改局对涉及该工作的有关指标数据,如食品加工企业数量、文旅企业个数、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的企业数量等并不掌握。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效果有待提高,目前我区文旅产业规模偏小,缺乏龙头企业引领,现有的150家文旅企业中,规模以上仅2家。乡村旅游示范镇村创建滞后,2021年至今,山亭区、薛城区、峄城区、滕州市4个区(市)的7个村先后成功申报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而我区为空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加快培植新产业业态工作上与镇街部门积极对接,了解企业发展,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帮助。加大走访入企中进行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并及时对接市局掌握政策,配合好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二是推进区直部门以及企业信息共享,加大互通机制,协请相关单位筛选优质、特色的项目进行申报,为申报项目提供有力信息数据支撑,加强与上级沟通,争取更多惠企政策,掌握最新动态风向。三是积极配合文旅相关部门对我区文化旅游产业、乡村旅游示范镇村创建,大力进行推介和宣传,及时掌握上级扶持政策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

(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作风建设不够深入”方面

8.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抓反腐倡廉教育有差距。没有通过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廉政建设相关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10月28日,发改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关于加强人员管理和作风建设的纪律检查建议》,利用每次28日主题党日活动机会,拿出充足的时间,专题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中的典型案例并观看有关廉政教育片。研究制定发改系统《实施“亲清”服务、建设模范机关行动工作方案》,全员沉至企业一线,做到六个清楚、六个必到,搞好全生命周期服务。

(2)针对“推动代管单位履职有差距,日常监管不到位。区发改局代管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区粮储中心)具有承担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任务。粮食产量作为高质量发展中的主要指标之一,区粮储中心理应具有相关职责,但区发改局提供的说明为“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不涉及该局负责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务”。对区粮储中心疏于管理。如查看2021年以来区发改局会议记录发现,仅有对区粮储中心关于巡察整改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未发现对其日常管理及其他业务性工作进行研究的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稳收储,确保全区粮食安全。继续全面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认真做好人员培训、仓房腾空、程序调试、落实资金等准备工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装粮”“有车运粮”,2022年我区地方储备粮轮换小麦4470吨并依程序进行了验收。今年以来,开展地方储备粮检查10余次,加强储备粮动态监管,实现了粮库出入库、实时监控等数据与省粮食平台的互联互通,确保了15000吨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二是加强粮储中心日常管理,粮储中心所有支出、重大决策、人员调整、工资审批、退休、聘用等上报局机关通过后实施。2023年粮储中心财政预算已完成合并,待第三方审计后,粮储中心财务账将与局机关合并。

9.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谨”问题

(1)针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重视程度不够。2020年至今,涉及区发改局的“12345”热线工单总计111 条,其中有78条“办理情况”为空白,回复率仅为 29.73%。区发改局提供说明原因为“不属于我局职责,退回平台处理”,而工单上同类别投诉问题出现部分回复情形。对招标类存在疑问的投诉,办理情况为“此项职能不归我局”,而“三定”方案显示区发改局具有“按照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职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12345服务热线办理实行“领导签批、归口办理、办文签批”程序和办件实效性,对群众来电、办件相关业务进行耐心解答,做到群众的事就是大事,要积极做到让群众满意。二是已明确专人接办12345热线, 全程跟踪催办、督办、确保事件及时办结。2020年至今,接办111条热线工单,其中78条热线工单“不属我局职责”按照办理程序按时退回平台处理,由业务股室办理33条热线工单,12345热线平台回复率为100%。三是针对招标投标相关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召集区住建、水利、交通、财政、人社、公共资源等部门,就招标流程各个环节中的相关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座谈调研,整理成为调研报告,向区领导进行汇报。每月定时向市里报送招投标工作信息,做好工作汇报,得到市里肯定。

(2)针对“对信息公示规定自我要求不高。区发改局于2021年3月下发的《关于开展市中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全面提升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中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全区各部门将新产生的所有“双公示”信息要及时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而区发改局今年4月办理的 1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未及时在相关信用信息平合公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双公示”信息报送自查工作,梳理漏报信息统一报送至枣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截至年底,我局共组织全区开展双公示漏报瞒报自查工作共计4次;二是再次明确各部门工作联络人,并传达最新工作要求,各部门梳理报送信息上万条,纠正错误信息近千条,我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报送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32-3392453;邮政信箱:市中区君山路321号;电子邮箱:szqfgjg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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