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3-03-31 山西省,阳泉市
政策类型: 政策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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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责任落实、源头管控、依法治理、整治攻坚、灾害防治、基层基础、应急处置、考核问责”八个重点,创造性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加精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更加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大幅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重特大事故起数不超过省定指标,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推进责任落实

1.强化政治引领。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至少组织学习一次。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一切等于零”的理念,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和我市实施办法4月底前制定出台市县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市县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积极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深化“456”工作法,县党政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深入基层或企业一次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3.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依规编制、完善和落实监管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在煤矿、危化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规范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把监管责任落实到领导干部和具体人员。及时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和职能交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燃气、道路运输、电动自行车等环节多的领域,相关部门要共进一步,抓实全链条监管。继续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矿山安全监管专员等制度,增强监管效能。

4.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考核记分等规章制度。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设置安全总监,重点行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健全并落实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5.完善全员安全责任。督促企业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上半年,各企业要针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知掌握本岗位清单内容,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标准,持续深化反“三违”活动,让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二)完善防范措施,切实强化源头管控

6.严把安全准入关口。市发展改革、工信、行政审批部门要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实施联合审查严格规划、立项、建设等源头环节安全把关。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措施,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转移的淘汰落后项目。

7.严格辨识防控风险。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按照有关风险辨识标准,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危害辨识、分级分类和风险告知,从组织、制度、技术、工程治理、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监管部门要每半年对监管企业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分级,动态完善风险源清单和行业安全“四色图”;紧盯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高风险环节,督促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在季节交替、天气变化及重要节点开展风险分析,确保风险始终可控在控。

8.精准排查治理隐患。6月底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出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县区、分行业规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施闭环管理精准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属地政府或监管部门要挂牌督办,企业要定期将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做到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建立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吹哨人”和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三)深化执法改革,着力加强依法治理

9.加强执法保障。在按省委省政府标准要求配齐执法人员编制的基础上,上半年,市县编制部门要会同应急管理、司法行政等部门开展一次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市县应急管理部门所属专职执法机构和人员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依法为执法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鼓励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0.完善执法方式。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编制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本级重点企业名单,3月底前向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差异化、针对性精准监管执法。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工作模式,加强执法指导服务。

11.提升执法能力。制定针对性强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对表对标开展检查,同时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岗位比武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下大力气解决“查不出问题”的问题。严格实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执法监督、行刑衔接、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2.惩处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等监管措施;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集中曝光。

(四)紧盯重点领域,持续推动整治攻坚

13.煤矿。持续深化瓦斯、水、顶板等重大灾害防治,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要开采保护层,高突矿井要积极推广使用卸压增透设备和先进技术,提升瓦斯抽采效果。大力推进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严格落实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和“五必须、六严禁”防治水措施。强化顶板支护技术支撑、质量管控、现场管理和观测监测,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十六条”规定和“三个特殊”工作内容。加强机电和运输管理,落实强化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若干措施,防范机电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全面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加快推动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采掘工作面智能化减人。加大对保供煤矿监督检查力度,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14.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推动落实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提升“三个一批”。落实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优化开采布局,真正实现矿权、规划、生产系统、开采主体、管理经营“五统一”。积极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紧盯非煤矿山高陡边坡隐患治理。严厉打击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15.危险化学品。以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整治提升、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特殊作业专项整治、工业充装气体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

16.交通运输。持续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行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继续推广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新机制。加快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改造。推进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问题隐患,在路侧深度超过30米且无护栏路段加装路侧安全护栏。

17.建筑施工。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压实参建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遂道、桥梁等重点工程和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部位的风险隐患。

18.经营性自建房。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双通知、一报告”要求,突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措施,实施分类整治、逐栋验收、对账销号。经营性自建房必须具有房屋安全合格证明,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

19.燃气。巩固管网更新改造、“三项强制措施改造”、清理违章占压燃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化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严厉打击掺混二甲醚、充装非自有气瓶、跨区域经营、私设供气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排查治理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继续推进用户端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厉整治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波纹软管、减压阀等行为;对燃气企业的经营许可进行一次动态考核,严把燃气经营准入关;推进燃气企业信息化、智慧化监测系统建设;加大对燃气用户用气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严厉查处第三方施工毁损燃气管网设施行为。

20.消防。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治理,加强老旧商住混合体、老旧住宅区、乡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防范措施,强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电站、大型仓储物流等新业态新领域的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21.冶金工贸。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依法管企意识,加大对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力度。持续开展冶金工贸“三类”企业的环保设施、外包外委、安全培训、检测监控的专项行动,在执法检查频次、执法检查内容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文化旅游、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五)加强监测预警,认真做好灾害防治

22.提升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各灾种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厘清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推广应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23.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严格落实林长制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群防群控网格化管理巡护巡查等措施。严格执行我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完善高火险期职能部门联合办公工作机制,严厉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直升机临时起降点等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

24.加强水旱灾害防范。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压实“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的4级包保责任制、“河长制”和“三管三必须”责任。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县级预案、专项预案与市级预案的衔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挂牌销号制度。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堤防维修、山洪沟道整治、地质灾害点智能化监测、城市易积水点和低洼路段巡查维护、重点领域(煤矿、危化品、建筑工程、旅游景区、学校等)安全度汛管理等工程。加强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强化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加大防汛物资、力量投入和能力建设,健全临灾“关、停”刚性约束机制,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

25.加强地震灾害防范。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研判,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信息服务试运行。推进高烈度区重大基础设施风险摸排与评估工作,开展地堑断裂带内部分二级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大中城市活动断层探测。

26.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加强地质灾害趋势研判会商和风险调查评价,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建立应对处置行动联动机制,推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域间救援协同。继续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试点,完成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网点建设。

27.加强气象灾害防范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影响,完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加强城市及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防雷设施建设,严格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助力减灾救灾工作。

28.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健全多部门、多媒体预警信息即时共享机制,完善发布渠道,打通预警信息发布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健全灾害预警“叫应”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强化预警行动措施落实,必要时采取关闭易受灾区域的公共场所,转移疏散受威胁地区人员,以及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停止集会、交通管控等刚性措施,做到精准响应。

(六)突出本质安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29.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阳泉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公共安全管理,推进老旧管网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公共安全基础建设,全力推动37项具体任务的落实,积极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30.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配齐配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基层消防等应急力量建设,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强化行政村(社区)基层网格化管理,每个村和居委会要确定安全网格员,真正把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31.完善安全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要保障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经费,主要用于风险隐患治理、执法装备配备等方面。所有企业要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在高危行业领域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有序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

32.强化科技信息引领。积极推广应用国家和省级建设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发挥阳泉市智慧安监平台作用,在高危行业领域探索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加快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信息系统和应急PDT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

33.推进安全达标建设。督促生产煤矿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达到三级或者合格标准,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事故的按规定取消标准化等级。加强新材料、新业态和新领域消防标准化建设。将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分类分级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

34.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深化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和矿山安全培训检查,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持续加强领导干部安全和应急管理专业化培训,年内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

35.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营造良好氛围。

(七)理顺体制机制,高效开展应急处置

36.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全市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完善行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形成上下衔接的预案体系。年内,市县政府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17个市级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自组织开展一次实战化演练桌面推演。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37.强化应急队伍建设。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加强消防、应急等主力军建设。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联战工作机制开展联战联训协同练兵继续实施航空救援无人机远程灭火等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8.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进一步扩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模,增加储备品种。定期对各类应急救援装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可用。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多渠道保障和调用协调制。

39.有效处置事故灾害。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推进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调度,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对准备。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各自专业指挥长,高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

(八)严格考核巡查,严肃实施追责问责

40.严格考核巡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将重点企业一并纳入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对近年来发生过较大事故的县区和企业开展重点巡查。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41.强化警示教育。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或典型事故,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促进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

42.严厉事故查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每起事故落实快查快处,及时公开调查处理情况。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事故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43.严肃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约谈问责。对瞒报事故、抽查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追责问责。

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尽快确定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推动落实到位。


阳泉市人民政府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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